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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CCTV慈善之夜”专家委员会:金锦萍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1日 10: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12 |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

金锦萍: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

金锦萍: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

  金锦萍博士

  北京大学法学院学士(1995)、民商法硕士(2001),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200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2006);美国UMKC作访问学者(2003),美国耶鲁大学访问学者(2005),美国密歇根法学院访问学者(2006);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房地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

  著有《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并译有《通行规则:美国慈善法指南》、《外国非营利组织法律译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公益信托法律制度研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若干。在法学院开设讲授《商法总论》、《信托法》、《票据法》、《物业管理法律制度》、《非营利组织法》、《社会法》、《法律与公共政策》、《房地产法》、《商法前沿》等课程。

  现担任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委员、中央编制办公室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理事。

  主要研究领域为非营利组织与慈善法、社会法、民商法、信托法、房地产法。

  学术及工作经历

  2006年9月至今     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  副教授

  2004年9月-2006年9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

  2001年9月-2004年6月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

  1998年9月-2001年7月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

  1990年9月-1995年7月 北京大学法学院学士

  1987年9月-1990年7月 浙江省镇海中学就读高中

  2003年美国UMKC大学访问学者,从事英美财产法研究;

  2005年9月到12月,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6年1月到5月,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研究领域:

  非营利组织与慈善法、社会法、民商法、信托法、房地产法

  开设课程:《信托法》、《非营利组织法》、《票据法》、《房地产法》、《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商法前沿》等课程。

  科研成果 

  一、学术著作 

  (一)专著 

  1.金锦萍 :《社会组织财税制度》,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版。

  2.金锦萍 《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专著独著,是目前国内第一部研究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的专著。 

  3.金锦萍、刘培峰:《转型社会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

  4.陈金罗 葛云松 刘培峰 金锦萍 齐红 《中国非营利组织法的基本问题》,方正出版社2006年版,本人撰写其中的一章,并且进行统稿。 

  (二)译著 

  1.金锦萍、葛云松:《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金锦萍、朱卫国、周虹:《通行规则:美国慈善法指南》,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年版。 

  3.金锦萍:《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二),中国社科文献出版社,2010年1月。 

  二、论文 

  金锦萍:“社会团体备案制引发的法律问题——兼论非法人社团的权利能力”,《求是学刊》2010年第五期。

  金锦萍 “当赠与(遗赠)遭遇婚外性:公序良俗与制度协调”,《北大法律评论》2005年第一期; 

  金锦萍:“专项维修资金监管问题研究——兼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9征求意见稿》第12条”,《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2期。 

  金锦萍“论我国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其法理基础”,《求是学刊》2009年第一期。 

  金锦萍:“公益信托与两大法系”,《中外法学》2008年第六期。 

  金锦萍:“论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界定”,《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金锦萍: “非营利法人从事商业活动的现实及其特殊规则”,《法律科学》2007年第5期;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7年第12期全文转载。 

  金锦萍: “法律行为的动机”,《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金锦萍:“科学慈善运动与慈善的转型”,《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009年第2期; 

  金锦萍:“社会企业的兴起及其法律规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年第4期; 

  金锦萍:“社会团体备案制引发的法律问题——兼论非法人社团的权利能力”,《求是学刊》2010年第五期。 

  金锦萍:“寻求特权还是平等保护—兼论公益产权概念的意义和局限性”,《中国非营利评论》,2008年第一期。 

  金锦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改的若干法律问题思考”,《社团管理研究》2008年第3期; 

  金锦萍:“我国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制度审视———从登记管理机关的角度”,《社团管理研究》2008年第7期; 

  金锦萍:“仲裁机构的改革方向:非营利法人”,《人民法院报》理论版2008年10月15日,第5版。 

  杨团、金锦萍、李敬:“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发展状况报告”,《学习与实践》2008年第5期; 

  外文发表: 

  1.Jin Jinping, “Special Privileges or Equity? Legal Protection for NPO Property Rights——With a Discussion of the Meaning and Limitation of the ‘Public-Interest Rights” Concept”, The China Nonprofit Review 2 (2010) 3-18。 

  2.金锦萍:物业小区内共用部分的界定(日文),冈山大学『文化共生学研究』(2009年第7号),并且已被转载到日本东京的『论说资料保存会』主办的《中国关系论说资料》。

  主要承担的课题研究

  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自2007年以来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一职,主要负责研究生教学,积极配合院领导和教务老师开展研究生教学研究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和推动法律硕士教学改革;担任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中心的副主任一职,积极探索专业方向法律硕士的培养方式,在课程设计、项目运作、学生就业等方面尽心尽力;担任了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一职,与国内外相关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合作,承担大量研究课题,获得良好社会效果。其中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研究非法人社团法律制度;另有来自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建设部等国家部委、北京市建委、深圳市和北京市民政局等地方政府、中残联、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扶贫基金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腾讯基金会等国内公益组织、联合国计划开发署、耶鲁大学、福特基金会等国际组织的资助。有些研究成果已经有效转化为行业自律规范和地方立法,前者如2011年底推出的公益与商业合作就打行为准则已经为慈善界数十家基金会所主动适用,后者如为深圳市起草了《非营利组织条例》,同时也承担了《北京市慈善事业促进办法》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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