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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环保厅回应潍坊企业地下排污 称未发现问题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8日 10:3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济南2月18日电 (记者 孔凡元)山东省环保厅18日早通过官方网站回应称,针对网民通过微博发帖反映“潍坊市许多化工厂等企业发明新的排污方法,将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到地下1000多米的水层,将地下水彻底污染”的问题,山东省环保厅第一时间派出调查组赴潍坊进行暗访,经过三天多调查,并未发现网贴所述情况。目前,调查组仍在当地深入调查。

  山东省环保厅在当日通报中表示,“山东省环保厅组成的专项调查组于2月14日下午3时赶赴潍坊市进行暗访,截至2月17日下午18时,未发现企业通过高压水井向地下排污的情况。潍坊市也组织了5个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镇村周边700多家企业展开了拉网式排查,至今也未发现网上反映的情况。”

  中新网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征集线索,潍坊市已公布有奖举报办法,通过12369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媒体监督,对举报企业向地下灌注污水行为,一经查实,给予第一举报人10万元的奖励;对积极协助环保部门调查取证的有功人员给予1万元的奖励。

  对于向地下排污和异地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均属严重环境犯罪行为,山东省对此历来保持高压态势。2010年8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危害环境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使用罐车等运输工具、管道等方式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予以立案追诉刑事责任。两年来,山东省共查处此类环境犯罪行为39起,共拘留57人、判刑42人,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山东省环保厅表示,这次网民反映企业排污导致地下水污染问题,尽管尚未发现确切线索,但对推动山东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山东省环保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在全省组织开展以地下水污染为重点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巩固和提高全省水污染治理成果。(完)

责任编辑:刘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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