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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写下的“证明书”。
为窃对手商业机密厚街一木业公司老板派人“应聘”到对方工厂搜集信息
本报讯(记者马骏通讯员阿伟摄影报道)《潜伏》剧中演配角的一名逃犯刚在警方的“清网”行动中落网,一出现实版的“潜伏”戏则在东莞厚街镇一家木业公司上演了,可惜只演了两天便骤然“落幕”——本月16日,仅有小学文化程度、年届40的农民工张某受老板指派,“应聘”到竞争对手厚街乐森木业公司窃取商业机密,刚“潜伏”两天,事情就败露了。
上班首日即“行动异常”
张某是本月15日应聘到东莞乐森木业公司的。他进入公司当天,就有员工反映他“行动异常”,向车间工友询问热压温度、树叉工艺流程以及相关的一些核心技术。
乐森木业公司经理刘柱康说,张某上班第二天,他通过公司的监控录像发现,张某在工厂内乱窜,还到不属于他本职工作的岗位上问这问那。
刘柱康立即意识到,这名新员工可能是个商业间谍。他把张某叫到办公室,询问之下,张某承认自己的确是厚街另一家木业公司老板派来探听保密技术和客户信息的,并写下了两页陈述自己到乐森木业公司所作所为的“证明书”。
“这是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太气愤了!”刘柱康告诉记者,15日上午,张某还是被那家木业公司老板邓某开车送到乐森木业公司来面试的。
张某随后被带到厚街仙桥派出所,警方初步认定其涉嫌窃取商业机密,对其进行了教育。
派他“潜伏”是因他老实
“我受老板的指派,到乐森木业偷学他们的技艺、工艺流程,还要了解客户信息。”本月16日在乐森木业公司,张某对记者说。
张某说,他和老板都是湖南人,是老乡关系,老板看他很老实,就派他到乐森木业当“卧底”了。
乐森木业公司经理刘柱康说,事发后,那家木业公司的老板邓先生也承认“犯了错”,并一直托人为张某求情。
-律师说法
若造成严重后果
或领刑7年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峰认为,张某的行为如果被认定为窃取商业机密,并给乐森木业造成重大损失,张某或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如果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则要被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作为张某的背后指使者,启迪木业老板邓先生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