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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8日讯(记者 肖建生 通讯员潘晓峰)省工商局今天召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新增授权单位情况通报会,通报了国家工商总局授予我省四个国家级开发区工商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情况,获得授权的四家单位分别是长沙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长沙市工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株洲市工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及湘潭市工商局高新分局。这是我省县区级工商局首次获得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限,此举将进一步推进工商部门服务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方便开发区外资企业就近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对于外资企业的登记管理,我国实行授权登记管理体制,把关相当严格。目前,已经获得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权限的县级工商局大多分布在沿海,内陆地区获得此权限的县区级工商局极少。我省获得授权的四家工商分局,可直接办理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等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