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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一案,因与“云南女首富”何学葵有牵连,备受社会关注。该案如今有了新进展。绿大地日前公布了法院判决: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绿大地罚金400万元;以同罪名判处何学葵(董事长)、蒋凯西(财务总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判处。
背景资料显示,何学葵,女,1969年10月出生。2009年,何学葵以11亿元的身家,登上胡润富豪榜,由此戴上“云南女首富”的桂冠。
《刑事判决书》称,2004年至2007年,何学葵、蒋凯西邀约庞明星(另处)共同策划让绿大地发行股票并上市,由他人登记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公司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