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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4日 12: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超市搞促销现场人拥挤,63岁的梁老太被挤倒摔成八级伤残,为此老太状告超市。近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超市促销老太被挤倒
2009年12月4日到10日,新一佳超市御景华城店搞年终庆典大促销活动。当月6日,梁老太上午7时就赶到超市门口排队。上午8时,超市大门一开,队伍开始散乱并拥挤起来,梁老太被挤倒在地受伤。
超市保安将梁老太送到医院救治,梁老太为此住院50天。经过司法鉴定,梁老太的损伤程度为8级伤残。
为此,梁老太将新一佳超市御景华城店及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各项损失29万余元。
一审判老太获赔18万
超市方辩称,超市已尽到了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但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遭受人身损害。遂一审判决,新一佳超市御景华城店赔偿梁老太医疗费、陪护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8万余元,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对该赔偿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超市方不服提起上诉
新一佳不服一审判决,向中院提出上诉。他们认为,当时超市完成了保洁,并有工作人员维持场内秩序,但开门营业后,梁老太和其他顾客一起向超市涌入。特别梁老太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又患有糖尿病、冠心病等疾病,不适宜此类活动,其伤害后果也有其自身的责任。
法官当庭主持了调解,但没有成功。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记者王纳)